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
發(fā)表時間:2024年10月08日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90號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已經2024年8月30日國務院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李強
2024年9月24日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網絡數據處理活動,保障網絡數據安全,促進網絡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網絡數據處理活動及其安全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活動,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情形的,也適用本條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開展網絡數據處理活動,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條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tǒng)籌促進網絡數據開發(fā)利用與保障網絡數據安全。
第四條 國家鼓勵網絡數據在各行業(yè)、各領域的創(chuàng)新應用,加強網絡數據安全防護能力建設,支持網絡數據相關技術、產品、服務創(chuàng)新,開展網絡數據安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yǎng),促進網絡數據開發(fā)利用和產業(yè)發(fā)展。
第五條 國家根據網絡數據在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對網絡數據實行分類分級保護。
第六條 國家積極參與網絡數據安全相關國際規(guī)則和標準的制定,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七條 國家支持相關行業(yè)組織按照章程,制定網絡數據安全行為規(guī)范,加強行業(yè)自律,指導會員加強網絡數據安全保護,提高網絡數據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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